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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对劳动用工成本的影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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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25 09:33
    浏览次数:656

                                   

    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决定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基数的上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见,经济补偿基数的上限受制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社会平均工资决定着高新人群的经济补偿上限,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工资再高,对经济补偿也已经无任何意义。


    举个例子,同样月薪三万的高管,同样的工作年限,在不同城市获得的经济补偿数额是不同的。全国社会平均工资最高地区和最低地区标准相差近一半,即使拿的工资一样多,但经济补偿可能会相差一半,因此,适当了解你工作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对你离职后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多少有直接的关系哦!HR们也要留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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