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已达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劝其退休要补偿吗?

    0
    发布时间:2013-10-25 09:30
    来源: 未知
    浏览次数:366

    我单位有一个员工,他是1994年进厂的,进厂时已有49岁,现在已有63岁,因近段公司效益非常不好,没有订单。所以老板将这些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让其退休。请问这样公司要给予经济补偿金吗?


    答: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就应当为他办理退休手续,他可以拿退休金的,公司不要另外给补偿。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