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中对奖金、津贴、补贴的协商主要应包括哪些事项?

    0
    发布时间:2013-10-22 10:32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526

    奖金、津贴、补贴是职工劳动收入的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条件、标准等,应当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就奖金问题进行协商时,可以按照下列事项进行:

       (1)明确奖励指标和条件。

       (2)明确奖励范围、奖励周期和计奖单位。

       (3)确定奖金总额,应与职工超额劳动创造的经济效益、企业工资基金总额保持合理比例。

       (4)确定奖金标准。

       就津贴、补贴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应把以下项目作为主要内容:

       (1)确定津贴、补贴项目。津贴、补贴项目繁多,如夜班津贴、高温津贴、井下津贴、保健津贴、冬季取暖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等,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

       (2)确定实施条件、范围。确定设立某项津贴、补贴所需要的条件和领取津贴、补贴人员的范围。

       (3)确定津贴、补贴标准。确定津贴、补贴标准有两种办法,一是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确定,二是按绝对额确定。

       (4)确定津贴、补贴支付方式。津贴、补贴主要以货币形式支付,特殊行业也可以部分发放实物。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