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中途将职工转为派遣工违法

    0
    发布时间:2013-10-16 09:15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663

    小刘在某商业银行客服部上班,与银行签有5年的劳动合同。近日,客服经理通知客服部全体客服人员到办公室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小刘觉得奇怪,自己的合同期还有三年多,单位怎么能中途将自己转为劳务派遣工。这时该怎么办?

      【以案说法】

      自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生根发芽,用人单位在中途用工中将招用的劳动者变更为劳务派遣工的现象就不断地发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义务,降低人力管理成本和节约成本,减少劳动争议,而选择劳务派遣用工,采取各种方式将用人单位已有的劳动者中途转为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的上述做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直接将其已有的劳动者中途转为劳务派遣工,让这些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与这些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这些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教您几招】

      留个心眼。如果您所在的行业和从事的职业大多已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您就要多留个心眼了。注意以下几点:1.从外线搜集信息。您可以向单位其他同事了解有关信息;2.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主管领导询问;3.仔细研读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

      勇敢说“不”。经过上述一番了解分析后,如果已确定您现单位是让您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将您转为劳务派遣工,这时,你就要勇敢地说“不”。

      外线帮助。如果已确定您现在供职的单位是让您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将您转为劳务派遣工。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2.向当地总工会反映,请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积极申请仲裁——针对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改正的。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