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网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首页
我要申诉
我要咨询
政策法规
调解员在线
调解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查询我的咨询件-详细页
有签合同,但是公司未给缴纳社保医保
0
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3073079
咨询标题:
有签合同,但是公司未给缴纳社保医保
咨询内容:
陈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2012.11.5入职现在的公司,公司说试用期一到三个月,不过几乎所有人都是三个月才给转正,双方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迟迟不给办理社保医保。因为我个人觉得自己是省医保社保,可能转出也比较麻烦,所以之前几个月也没去催。但后面听说公司给一两个骨干员工社保补贴,于是我也在内部邮件中正式提出,要求公司帮我办理社保医保转入或者补贴,虽然领导邮件回复让行政帮忙转入,但迟迟未给予落实。这种情况下,我若离职,能要求公司对2012.11月入职至今未缴纳的社保医保部分给予经济补偿吗?能补偿多少?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3-07-30 09:51
咨询分类:
社会保险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管理员
回复内容:
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被缴或以经济补偿方式给,如果以经济补偿方式支付,需要跟公司进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8-01 14:41
回复已通过邮件发送,请通过邮箱查看详细内容
咨询人评论
满意度:
内 容:
字数限制为3-200个
身份证号码:
验证密码: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市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工会、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91-62330228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
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