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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迟迟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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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60531492
咨询标题:
辞职迟迟不批准。
咨询内容:
我是南昌铁路局福州供电段的职工,我辞职申请快两个月了,单位一直找理由不办理,请问怎么办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6-05-31 11:54
咨询分类:
合同变更/终止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只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30日期满后就可以离职了。但是要保留好你提前提交离职申请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6-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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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限制为3-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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