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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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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60419462
咨询标题:
如何维权?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内容:
申请人于2013年12月进入康佳福州分公司售后部工作至今,工作一直任劳任怨,格尽职守。但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曾多次向公司领导反应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最终都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未签定成功。直至2016年3月,由于公司改革,两个分公司合并(福州分公司并入厦门分公司)。之后公司经理未经和我商量就要调离我去其他地区工作且工资从之前的2500加计件降到500加计件,所以也就只能到四月工资发了才能知道,因为公司未出具书面通知,并且要求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且有争议的劳动合同,否则要求自己写辞职报告自动离职。鉴于以上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我选择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未去调离的岗位,请问我有什么维权的方式?我该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为我办理的医社保,是从2015年1月交的.之前的也未交。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6-04-19 13:59
咨询分类:
劳动关系争议
处理情况:
正在调解
该咨询件共有
2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公司调岗降薪,需要与员工协商,并且报请工会批准,你可以要求继续留在原岗位。如果确因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合并),对于调岗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注:需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才能有经济补偿金) 至于医社保漏缴的,你可以到医社保征缴机构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4-20 09:18
回复已通过邮件发送,请通过邮箱查看详细内容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4-2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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