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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告公司拒付员工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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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60405453
咨询标题:
是否可以告公司拒付员工加班工资?
咨询内容:
现在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对工人加班加点是按工时计算,即延长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按每天八小时计算。每月以30天计算工时,谁的出勤率越多,谁的工时就越高(包括加班工时在内),另外对每延长一小时补贴5元,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毎天补贴50元。并且员工的月加班工资在员工的工资单里没有列出加班工资,请问该公司加班工资按工时计算和补贴相结合计算员工加班工资是否合法。能不能告该公司拒付员工加班工资?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6-04-05 20:27
咨询分类:
劳动报酬
处理情况:
正在调解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你公司关于加班的计算方法与劳动法规定的不合。
回复时间:
2016-04-0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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