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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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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60314436
咨询标题:
工伤伤残津贴待遇问题
咨询内容:
工伤伤残津贴待遇问题1、五级伤残工伤参保单位福州市国有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条例》里所说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实际金额】指的什么意思?【伤残津贴实际金额】:这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而由当地政府制定的,这个津贴不能用于扣交各项个人保险,是实际发到受益人手中的。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分的两种情况:1、不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五级伤残职工在承担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额。2、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五级伤残职工在承担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低于特定数额(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减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额。我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并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五级伤残的职工,本人多次向单位交涉,在2015年4月9日实发的伤残津贴是713元,2015年9月9日实发的伤残津贴是851元,2016年3月9日实发的伤残津贴是1069元。每次实发的伤残津贴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上面所实发的伤残津贴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恳请有关部门,我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请问我五级工伤扣除个人徼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实发的伤残津贴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我双手肢体五级伤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就发几百块伤残津贴,不够生活。再次恳请有关部门,我现在按月实发的伤残津贴是不是1350元,是否还要从伤残津贴1350元扣除个人各项保险。依照法律:有之前政府规定的什么办法或文件通知规定为依据?
咨询人 :
金胜
咨询时间:
2016-03-14 10:27
咨询分类:
社会保险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伤残津贴发放不规范的,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
回复时间:
2016-03-1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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