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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治疗期间出院回家养,等待二次手术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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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3071839
咨询标题:
人身伤害治疗期间出院回家养,等待二次手术应该怎么办
咨询内容:
2009年月日9月20日,我受雇主安排玉米收割工作,同时他还雇拥了玉米收割机,工作尾声,地里一些零散的玉米桔我们捡到一起,人工向机器里送料,和我干同一种工作的有两个人我就是在送料的同时,受到伤害的。人工送料的时候机器应该静止不动的,只有前边的搅拌轮是运动的,当时我正弯腰捡玉米桔,这时司机发动了机器冲向我,直接把我脚割断,另一个当时按住我,才兴免另一只脚完全断了,但一只剩一根小骨头连接。当时司机承认他是为了方便操作,没有摘档,只是脚踩离合,他一不小心,松了离合,车就冲出去了。当时在场的人都可以做证。后来他们打了120、110。110先到了,和他们录了口共,120来了把我送到大连武警医院治疗。现在已经过去几个月了,目前我的状况就是等待3-6个月的修养,再二次、三次手术,医院要求我出院回家养,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掌握什么证据?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3-07-18 17:23
咨询分类:
劳动关系争议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只要有医院的病历证明,就可以先回家休息,到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在休养期间,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支付一部分生活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7-18 17:23
咨询人评论
满意度:
内 容:
字数限制为3-200个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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