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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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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51117369
咨询标题: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咨询内容:
您好!我把全部实情讲述一下请求帮肋。我是2005年从原单位内退出来(原单位继续给我交,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在2014年9月原单位倒闭后我有领到一年零六个月的"失业金"后一年六个月我自已交纳社保,医保),O5年四月份我到新的单位工作已有十年多该单位都没有于我签劳动合同,他以我有"单位"理由不给签合同,该用人单位有补发给我每月二百多与其它职工的工资差额。(1)现用人单位这样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是否可上诉要他赔偿经济补偿,(2)我今年12月1日到法定年龄退休是否来的急申请劳动仲载呢?(3) 在申请期间如果超过我今年12月1日的法定退休时间是否还有效。敬请给予指导,感谢!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5-11-17 07:35
咨询分类:
经济补偿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有效
回复时间:
2015-11-1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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