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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给员工的房子,但是押金从员工工资中按月扣除,至今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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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50119208
咨询标题:
公司租给员工的房子,但是押金从员工工资中按月扣除,至今未还
咨询内容:
公司租给员工的宿舍,押二付一的6000元,公司一次性给了房东,但是公司将6000元押金转向住宿舍的员工,每月从我们住宿舍的员工这边按月扣除250元押在公司,因为公司原因,无法租满一年,也没人出面和房东协商,现在房东把押金没收,并把我们赶出去,公司答应会在发11月工资的时候把我押在公司1200的押金退回,但是公司拖欠工资到1.15左右才发11月工资,先前答应的房子押金也并未退还于我,这个能向劳动局告嚒?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5-01-19 11:12
咨询分类:
社会保险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你好,可以到所在地的劳动局部门投诉。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回复时间:
2015-01-1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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