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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刚解散能提出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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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50118207
咨询标题:
单位刚解散能提出经济补偿吗
咨询内容:
单位在2014年11月解散了,我在单位工作五年,能向餐厅老板提出经济补偿吗?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5-01-18 17:00
咨询分类:
经济补偿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你好,可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回复时间:
2015-01-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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