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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及清算扣押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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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41026166
咨询标题:
要求赔偿及清算扣押工资
咨询内容:
原单位是一家医院建设投资公司,我于2013年5月16日入职该公司漳州东山县医院建设项目部工作,至2014年10月20日申请离职。公司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国家规定基本福利都没有。并且每月拖延到25日发工资,还扣押每月10%薪资,到年底才给予发放。我离职后9月和10月工资包括从1月起到10月每月扣押的10%工资都未给我结算。我想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原单位赔偿双倍工资和结算扣押工资吗?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4-10-26 15:57
咨询分类:
劳动报酬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要求足额支付,至于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已过仲裁时效一年所以得不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14-10-2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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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评论
满意度 :
一般
评论内容:
我2014年10月才离职,怎么会过了时效?
评论时间:
2014/10/28 16: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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