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门户网站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
在线客服
首页
我要申诉
我要咨询
政策法规
调解员在线
调解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争议件列表
> 争议件详细页
克扣、拖欠工资
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S.190104925
申诉标题:
克扣、拖欠工资
申诉内容:
试用期三天已过,月休4天第一个月2600第二个月2800。工作23天,休息了3天。今天4号辞职硬要求20号发我工资。老板把一个月工资分为31天来算,并扣掉试用期3天和休息3天,只发17天。有天地方拆迁停电迟到15分钟现在就说扣200满。老板:一,20号发工资。二,只发17天,原话说2600-满勤200÷31天×17,这就是你的工资,工资1316。我提出不合理但是被反驳了 底层人民我实在没办法了就看国家规定怎么执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申请人 :
匿名发表
投诉对象:
世纪金源嘿糖
申请时间:
2019-01-04 23:20
申请分类:
企业欠薪
处理情况:
正在审核
0
该争议件共有
0
条调解员回复
申请人评论
争议件受理完毕后才能发表评价
申诉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调解员频道
|
联系方式
|
单位荣誉
|
关于我们
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办 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承办©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4008969699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上街镇高新区科技东路3号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技术支持:议和网
ICP备案序号:
闽ICP备19023355号-4